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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架网捕获5只鸟被公诉,因自愿在媒体公开道歉、赔偿损失1700元,检方同意和解

发布时间:2022-10-10 09:15:03荣成烁来源:

导读一只麻雀300元,一只画眉300元,一只斑鸠300元......别以为抓几只麻雀、画眉或者斑鸠不是什么事,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一只麻雀300元,一只画眉300元,一只斑鸠300元......别以为抓几只麻雀、画眉或者斑鸠不是什么事,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当事人还要按价向国家做出赔偿。

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司法机关公告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引发关注:自贡一男子因架网捕捉5只鸟被提起公诉。因该男子自愿在媒体公开道歉,赔偿损失1700元,检察机关与其达成和解协议。

家麻雀

男子架网捕捉5只鸟,检察院立案

张山(化名)是四川省自贡市人,今年54岁,农民。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显示:2022年2月底,张山在明知当地已进入禁猎期间、严禁捕捉鸟类的情况下,购买了两张渔网用竹竿支撑架设在地上捕捉飞鸟。

2022年3月28日18时许,自贡警方发现了张山架设在地上的捕鸟网,网上已捕获五只鸟。张山主动向警方承认捕鸟网是自己设置,并将捕鸟网拆除。

经当地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捕获的5只鸟中,一只是家麻雀,列入《四川省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物种整体价值为300元/只;两只是白颊噪鹊(画眉亚科),一只是珠颈斑鸠,均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物种整体价值均为300元/只;一只是彩鹬,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物种整体价值为500元/只。

因张山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6月29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同日履行公告程序。2022年8月25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至自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珠颈斑鸠

捕鸟行为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自贡市检察院认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是构建生态环境的自然因素,是自然生态系统固有组成部分,对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平衡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严重破坏辖区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张山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动物生态系统平衡,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张山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鉴于2022年6月29日检察机关已履行公告程序,期满后无符合条件的机关和社组织提起诉讼,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2022年9月,自贡市检察院依法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自贡市中院依法裁判。

彩鹬

捕鸟人主动提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检察院同意和解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公益诉讼后,张山主动提出自愿承担赔礼道歉、赔偿公益损失的民事责任,请求和解。经双方协商,2022年9月7日,双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是张山在和解协议生效后15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二是张山向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的财政专户交纳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700元。

和解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提交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告。2022年9月20日,自贡市中院对张山与自贡市检察院的和解协议进行了确认。2022年9月26日,自贡中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对和解协议进行了公告,期限30天。

2022年10月9日,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自贡中院相关法官介绍,截至当天,法院尚未收到相关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对公告提出书面异议,张山也尚未在当地媒体公开道歉。公告结束后,法院会按程序依法办理此案。

彩鹬

律师说法: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

公益案件的诉讼程序有哪些?法院公示公益案件和解协议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本案并非大案要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说明了什么?

就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育厅。

问题1:公益案件的诉讼程序有哪些?

贾育厅: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相关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也可以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同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等资料。

法院受理民事公益诉讼后,按照普通民事案件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判。

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此外,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不履行的,可以移送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2:公益案件的和解和普通案件的和解有什么异同?

贾育厅:一般情况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均可以和解。两种案件的和解均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和解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第三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普通民事案件的和解是双方当事人(一般是私权利主体)基于各自利益的考量而作出的妥协与让步。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一方属于人民检察院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组织,提供公益诉讼的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故和解的主体与目的不同。

问题3:法院公告公益案件和解协议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贾育厅:涉及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属于人民检察院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与组织,该公益诉讼本质上是一种代表诉讼,诉讼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防止诉讼当事人双方私下利益勾兑,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我国民事诉讼法特别设置了公示公告制度,其目的是使社会公众知晓和解协议的内容,以便及时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使监督权,防治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问题4:法院公告期间如收到群众的意见或建议会怎么办?如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接下来会是什么程序?

贾育厅:在公告公示期间,如果收到群众的意见或建议,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意见或建议进行审查,如经审查确实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公告公示期间如果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

问题5: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大,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说明了什么?对广大群众有什么启发?

贾育厅: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的需求更加迫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理念提出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极为重视,陆续出台了各种鼓励、保护措施,这其中就包括环境公益诉讼措施。

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大,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说明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规则体系已相对成熟,环境公益诉讼在促进生态修复、提升环境治理效果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该案对广大群众来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以前很随意的行为,比如扑捉麻雀,现在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是犯罪行为。

问题6:本案因为捕获的鸟只较少,所以只构成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构成刑事犯罪?

贾育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此,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达到二万元即可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另外,按照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一)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二)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三)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存在上述情形的,即可构成非法狩猎罪。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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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张山民法法律画眉斑鸠动物自贡四川经济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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