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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反腐看点:多只“老虎”被公诉或被捕,这一“虎”因重大立功表现减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2-11-22 12:50:06陈洋卿来源:

导读过去一周,对多名已被移送司法的落马官员的处理有了新进展: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受贿案、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过去一周,对多名已被移送司法的落马官员的处理有了新进展: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受贿案、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最高法院审委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被提起公诉,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被决定逮捕。

“老虎”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3月18日,落马近2年的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一审因受贿罪获刑9年。

李伟出生于1963年5月,长期在北京工作。曾任北京驻海南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副局级),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政府秘书长等职。他还曾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新闻发言人之一,负责介绍北京的交通、环保、煤水电气等各方面城市运行情况。

2018年,李伟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2020年8月被查。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李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煤炭购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6万余元。

近年来,还有多只“老虎”曾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上提供帮助并牟利,如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等。

此外法院还提到,李伟具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目前,2020年落马的“老虎”中,还有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和江苏省委原常委、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尚未受审。今年1月,孙力军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去年12月,王立科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提起公诉。

2021年落马“老虎”仅剩3人未终结审查

过去一周,3名原中管干部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宋太平是2022年首个被处分的“老虎”,他出生于1955年12月,去年被查时已66岁。检方指控,宋太平利用担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保定市委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退休后的宋太平则依然频繁参加书画界活动,被查一个月前仍在参加书画作品展。这一爱好也成为宋太平违纪敛财的手段之一,中纪委通报曾指其“收受名贵字画等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宋太平曾与河北多只“老虎”共事,如原副省长李谦和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勇、张杰辉、谢计来等。宋太平主政保定时,李谦曾任常务副市长、市长,二人共事近4年。宋太平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班子中的两位同事杨崇勇、张杰辉先后被查,二人受贿金额分别高达2.06亿余元和1.27亿元。今年1月,谢计来落马,他早年间就曾与宋太平在人事系统共事。

另一名被提起公诉的“老虎”是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

1965年出生的孟祥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他1985年起就一直任职于北京市法院系统,2013年,他升任北京市高院副院长,3年后任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2019年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直至去年7月落马。

检方指控,孟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判和执行、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在今年1月24日孟祥被通报“双开”当天,最高法召开党组会议指出,孟祥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是典型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

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报告中,孟祥也被“点名”。报告提到,“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查处甘荣坤、杨福林、蒙永山、李文喜、孟祥等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另一名“害群之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也于本周被提起公诉。

杨福林1957年10月出生,去年7月落马时已退休4年。去年12月中纪委通报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就提到了“杨福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称其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下属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6.14万余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一桌餐”,29次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共计6.29万余元均用公款支付。

在主动投案7个月之后,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被决定逮捕,他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薛恒出生于1955年11月,2011年任辽宁省副省长,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至2013年。在薛恒之前和之后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的官员都已先后落马,分别是曾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厅长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和本月刚刚落马的王大伟。

随着薛恒被捕,2021年落马的“老虎”中,审查调查尚未终结的仅剩3人,分别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

这一大案细节披露

此外,过去一周全国还有一批厅官被查。

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武浚,陕西省能源局原专职副局长王东,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娄会峰,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原副主任杨兴友,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国强,大连市政府原副市长杨耀威,武汉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袁善腊,湖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傅立民,贵州省政协民宗委原主任向红琼,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书记吴学民,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保留正局长级待遇干部李万钧等人相继落马。

还有一起案件的细节得以披露。最高检发布视频介绍了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案审查起诉工作中的细节。

视频介绍,办案过程中,40多名办案人员从袁仁国家中清点出黄金制品、手表、珠宝、字画等1588件,其中不乏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币、美元、英镑现金等若干,用了一天一夜才清点完毕。办案人员介绍,该案时间跨度特别长,案件笔数特别多,受贿手段比较复杂,整个案件卷宗大概100多本。

通报指出,袁仁国“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

去年9月,袁仁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袁仁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袁仁国1956年10月出生,1975年进入贵州茅台酒厂工作,直至2018年卸任茅台集团董事长。《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披露,袁仁国长期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攀附权贵、搞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为王三运、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提供帮助,并长期主动关照他们的经营。为得到王晓光的庇护,袁仁国为王晓光及其亲属批了4家茅台酒专卖店,并经常主动为其增加销售指标。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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