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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下车库练摩托车撞400万宾利:男子地下车库练习摩托车撞坏400万宾利

发布时间:2022-11-25 15:31:49瞿永邦来源:

导读 — 前言 —借车练习,在地下车库练习,这是多么的幼稚。终究选择了一辆最贵的宾利开撞,这下晕乎了!总第215期原创,大约阅读3分钟-1-事...


前言


借车练习,

在地下车库练习,

这是多么的幼稚。

终究选择了一辆最贵的宾利开

这下晕乎了!

总第215期原创,大约阅读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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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近日,浙江杭州的赵女士花400万元买了辆宾利轿车。她平日在北京工作,因为摇不到号,所以就在杭州上了牌,车才跑了2000公里,就放在地下车库没开了。之后由于疫情,她一直没回来,车也一直没动,然而竟莫名地被一辆摩托车撞坏了!

原来啊同小区的一名男子借了租户的摩托车,在地下车库练车,没想到发生侧滑,把这辆宾利车的右前门撞出了个洞。赵女士郁闷坏了,因为她不怎么开,所以没有买商业险,只有交强险。赵女士觉得又冤又非常气愤,直接报警,交警认定,此次事故男子要负全责。

经过4S店评估,车子换门25万元,换前叶子板15万元,共计40万元。如果只做钣金需要3万元,但是这样车子会贬值25万元,赵女士肯定不同意。于是找该男子商量,万万没想到,肇事男子说,他只能补偿2万元,毕竟自己也不是故意的。

男子的一句“只能赔2万块”,显然有点耍无赖的行为,自己犯了错,还不想认。从常理来看,什么地方不能练车,非要到车库来练,明知在地下车库练习摩托车是不被物业允许的,而且特别危险。

赵女士还认为,自己在事发小区花费1000多万元买了房子,就是看重小区的服务。现在出了这种事,小区物业应当负相应的责任。物业则称他们收取的是地下车库的服务费,包括照明、清洁和巡查,没有保管车辆的业务。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可见,这个需要各自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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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观点

生活中总有人开玩笑说“恕车子和老婆不外借”,这足以说明车子这档子事,外借有风险。尤其是出借给这样还没有拿到驾证的,得承担多大的风险呢?这掐指一算就是40万!您说怎办?赵女士一定会把当事人,物业和车主一同起诉的。所以跑是跑不了了!

▼2.1 爱人爱己,无害操练

小区的地下室,灯光昏暗,应该讲不合适练习摩托车啊。难道没有更好的地方?要是一定说优点,可能有这么几个吧,警察不拦,人少,抗噪音。可是我们做事情不能只考虑优点,风险一概不管啊。其实风险会更多:总有车子进出,光线暗淡,立柱太多,到处都是车子,而且会有行人进出。

这么一看,还是缺点偏多啊。所以理性的人,一般会寻找开阔的户外空间,比如是一块人少的路,最好是废弃的路面。这些地方,随便我们怎么折腾,不会伤及他人,对自己也是最大的保护。

所以作为成年人而言,我们应该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同时,要考虑周围的安全。方便了自己,结果却把他人的财产破坏了,这岂不是得不偿失?我想最好的选择就是,每一次选择即使出错,也不会造成他人伤害,我们还能重来,就是不错的选择。

▼2.2 出了问题,勇敢面对

这位同仁,自己估计懊恼死。等待警察处理的结果是无证驾驶,还得全额赔偿损失。这样一来,工作丢了,40万的债务,怎么承担得起呢?所以,他苦涩地表态“最多赔偿两万”。

这个差距,简直是天悬之别了。现在他最美好的梦,应该是车主发慈悲,“算了,我自己维修吧”。但是人家说了,自己没有买商业险,只有交强险,那可就捉襟见肘了。

现在遇到问题了,小伙子显然怕了。但是这样的不积极行为得不到任何的同情。大家都是有完全能力的行为人,不仅自己要赔,估计物业和摩托车主也会牵涉其中。看来,好朋友也要闹掰了。罪过啊!

权衡利弊,走出来跟车主协商是最好的结果,没有必要继续纠缠,因为损害关系清晰,责任明了,官方路线只会更有利于受害人。最关键你自己将失去的更多,且不说拘留和丢失工作,就从收入来看,总不能一辈子做老赖吧?

我身边有好几个老赖,我发现哪怕再有能力,一旦成了老赖,人就直接耷拉下来。我现在都没有发现哪个人从老赖位置上爬出来的,那真是无底洞。进去了,就出不来了。我们还年轻,不要踏入这样的人生窘境。

▼2.3 但凡过错,一定会报

很多人总是心存侥幸,

买股票希望每天涨停,

买彩票希望每天都中,

买个鸡蛋都希望是个金蛋。

这个时代哪有什么幸运啊?都是诚实地努力换来的。同理,要是我们失手犯了过错,也不要侥幸,哪怕当下没有恶报,但是一定会来。

早收手,早洗手,早了结,才是正路。比如该物业公司,到处都有摄像头,地下室显然不能作为练车场所,一辆摩托车在里面来回穿梭,你说看不见?即使如此,那也是你责任的缺失。要说看见了,没管,那更是渎职。

地下室作为车辆停放的场所,不能用作练车场,因为这妨碍了大家的人身安全,还造成了噪音污染,作为物业管理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管理。所以,他们表达其只负责保洁和引导车辆,具体安全不负责,站不住脚。

另外是摩托车出借人,问题更大。作为朋友,要是在你的指导下,监督下进行合理练习,这不足为过。我们在驾校的时候就学习过,允许老司机在场的情况下,陪伴练习。可是他的做法是把车子出借,而且对方还没有驾照。这就是知法犯法了。从核心来讲,这是明知故犯。怎么能将自己的车辆借给没有驾照的人呢?

这事件一出,果然将承担损失。40万的连带责任,真是飞来横祸。相信因果,敬畏因果,承受善恶。我们都在这个规则的世界里,一定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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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缘分啊大哥,那么多车,偏偏撞向宾利,这是多大缘分啊!

可是等到的不是车主的谅解,而是天文数字的赔偿。

事已至此,只能老实地面对,真诚地道歉,尽其所能地还钱。逃避,退缩将无济于事。我们都要为自己的明天谋划,都有为自己的昨天负责。这就是人生!

人生别样的风采, 那是因为各自付出的程度不同。不要羡慕别人,当下都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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